2022年2月28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义政办发〔2022〕14号),8类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助。而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各不相同。
8类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国家级引才工程及特支计划入选者);
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省级引才工程及特支计划入选者);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浙江省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
6、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
7、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购房补助政策。由企业自主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仅限在该企业工作时申报有效。
以上8类人才,还需要符合补助的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
优惠标准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
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
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政策链接为: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