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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5:30:01| 查看:0| 评论:0
东莞共有产权房:购房3年内不得转让个人份额

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共有产权住房优先安排在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在户型与交付标准方面,户型设计应紧凑实用,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80%(具体配置比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镇街(园区)刚性需求确定)。全部精装修交付,装修交付标准按照我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装修交付标准执行。

在产权比例方面,承购人的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项目的个人产权比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可适当提高),按总价的相应比例购买产权,并按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流程办理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限制转让年限方面,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在一定年限内(参照东莞市商品住房限售政策执行,目前为3年),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