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约有1168个字
admin
2022-08-18 16:52:29| 查看:0| 评论:0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乐山外贸促进五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2年)》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乐山外贸促进五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2年)》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停止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乐山外贸促进五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2年)》(乐府办发〔2018〕49号)第四部分第九条中关于“对通过跨境电商承接订单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进出口的企业,鼓励优先采购市内货源,优先选用市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促进自营业绩增长”内容。请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