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于12月28日土拍楚雄市花果山片区2017-G-31号商品房地块,始价4195.26万元,总面积31076平米。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情如下: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市资源土出告字[2017]17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7-G-31号
宗地总面积:31076平方米
宗地坐落:楚雄市花果山片区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9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5305917IA0622
起始价:4195.26万元
加价幅度:31.07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1、本次土地拍卖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土地拍卖会上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土地拍卖,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的,拍卖活动中止。
3、本次出让的宗地,以企业法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自然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如取得宗地使用权由竞得的自然人作为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实施开发建设。
4、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自行向地方税务局缴纳。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27日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27日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市灵秀路秀苑巷1号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8-31559900878-3159932
开户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银行帐号:24100601040006193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