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庄河市人民政府批准,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于11月30土拍大庄(2017)-13号商服用地地块,始价647万元,总面积10268.2平米。以招标方式出让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情如下: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庄土告字[2017]009号)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大庄(2017)-13号
宗地总面积:10268.2平方米
宗地坐落:新华路北侧、庄龙线东侧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商服用地
保证金: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2104917BA0011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647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到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到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9日在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进行。2017年11月30日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厅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庄河市向阳路二段215号
联系人:任福玉
联系电话:0411-89720199
开户单位:辽宁荣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庄河支行
银行帐号:306458067588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
庄河市是辽宁省大连市代管县级市,位于辽东半岛东侧南部,大连市东北部,为大连所辖北二市之一。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9'~123°31',北纬39°25'~40°12',东近丹东与东港市接壤,西以碧流河与普兰店区为邻,北依群山与营口市的盖州、鞍山市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相连,南濒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