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约有1168个字
admin
2022-09-20 10:48:03| 查看:0| 评论:0
11月21日福州闽侯县土拍:起始价49600万元出让2017-03号商住地块

根据福州市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11月21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03号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496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20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20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2、本次拍卖竞价方式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即该地块起始价不变,但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最高限价744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果本宗地有转为“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拍卖竞价方式,以最终提供限价回购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多者确定为竞得人。

3、要求本宗地块竞得人沿宗地北侧规划路沿街及324国道沿街第一排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992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成后由青口镇政府回购;青口镇政府按产权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4、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出让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5、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6、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1—22075081。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闽侯(hòu)县,福建福州下辖县,是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中国橄榄之乡”、千年古县,素称“八闽首邑”,第一批沿海开放县。1913年由闽县和侯官县合并而成。位于福建省福州西南侧,总面积2136平方公里,通行闽东方言闽县话和侯官话。县内著名景点有旗山国家森林公园、昙石山文化遗址、雪峰寺、马岚山、十八重溪风景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