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于11月13日土拍施甸县善洲大道西侧的I-G-299-1、 2 、3号商品房用地地块,总始价6875万元,总面积97507平米。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情如下: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施国土资告字[2017]10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I-G-299-1
宗地总面积:49381平方米
宗地坐落:施甸县善洲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7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5313817IA0013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起始价:3482万元
加价幅度:30万元
备注:1、用地面积49381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44442.9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4938.1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2、建筑风格:统一按汉唐建筑风格设计。建设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3、停车位:住宅按1:1配置。4、市政管线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5、建筑红线:西边邻规划道路红线无偿退让1米,北边邻规划道路红线无偿退让1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归统建。
宗地编号:I-G-299-2
宗地总面积:40569平方米
宗地坐落:施甸县善洲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5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5313817IA0014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起始价:2860万元
加价幅度:30万元
备注:1、用地面积40569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36512.1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56.9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2、建筑风格:统一按汉唐建筑风格设计。建设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3、停车位:住宅按1:1配置。4、市政管线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5、建筑红线:东边邻善洲大道及转角红线无偿退让5米,南边邻规划道路红线无偿退让1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归统建。
宗地编号:I-G-299-3
宗地总面积:7557平方米
宗地坐落:施甸县善洲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1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5313817IA0012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起始价:533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备注:1、用地面积7557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6801.3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755.7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2、建筑风格:统一按汉唐建筑风格设计。建设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3、停车位:住宅按1:1配置。4、市政管线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5、建筑红线:东边邻善洲大道及转角红线无偿退让5米,南边邻规划道路红线无偿退让1米,北边红线无偿退让1米。退让部分土地权属归用地户,但由政府纳入市政道路统归统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2日到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2日到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13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00分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三十米大街
联系人:董春华
联系电话:0875-8126674
开户单位: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施甸县支行
银行帐号:20353052100100000045041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