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1月3日天津市出让一宗位于武清朱庄南湖板块津武(挂)2017-020号住宅用地,起始总价7.23亿元,起始楼板价约8662元/平方米。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宗地位于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郎庄子路北侧。现状场地已平整。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宗地出让土地面积60263.3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55763.3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且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满足《军用机场净空规定》。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科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科教50年。起始价为72320万元。
其他要求:
1、含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2、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3、独立占地12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幼儿园经济技术指标应单独核算,不参与可建设用地内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4、起始价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5、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6、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8678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845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武清区下朱庄街的,应在武清区下朱庄街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3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9日,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3日14:5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自持面积竞报阶梯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自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平方米及100平方米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