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9月20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43、2017-44、2017-45、2017-46、2017-47五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7304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9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9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9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9月19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20日09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对象
2017-46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资金来源为内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地块成交后,受让人须到湖州市国家安全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其余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
2017-43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
其余地块: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开工、预售时间:均在2018年7月1日前开工,2018年12月1日前开始销售,2019年10月1日前全部开始销售,每期销售商品房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如整个项目少于5万平方米,则一次性整体销售。
(3)2017-43号和2017-47号地块:多层、高层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不低于30%。
以上条款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4)交地事宜: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6)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7)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3、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女士0572-2220049
湖州开发区地处湖州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是199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省级开发区之一,1997年被国务院原特区办确定为全国重点省级开发区。2005年12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设立公告。开发区内设有浙江省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台商投资区、浙江省留学人员湖州创业园区等省级专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