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9月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42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坐落湘几漾单元XN-03-01-03H号地块,起始价673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9月0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8日10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8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7日下午15:3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在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交地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交地。
(3)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相关要求
①本宗地现状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8675.57平方米,经评估后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评估价2314118元,由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拆除并清理完毕。
②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局确定的规划条件建设配套设施,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地块机非停车设施应严格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相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及绿地。
(6)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5、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6、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7、联系电话: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0572-2220049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濒太湖,与无锡、苏州隔湖相望,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处在太湖南岸,东苕溪与西苕溪汇合处。下设吴兴区、南浔区两区,管辖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三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