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八角之乡”的宁明县,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商品住房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2016-04
宗地总面积:9959.51平方米
宗地坐落:宁明县那堪镇那堪村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200万元
起始价:320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4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二)宗地编号:2016-05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300万元
起始价:766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4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
地理位置优点:在距宁明县城6公里处的青山绿水间,坐落着正在兴建的“花山温泉度假村”。度假村占地400亩,是以温泉为主体,集观光、游览、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度假中心。已开通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共51条,总路程855公里;还有湘桂铁路过境53公里,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联络各乡镇村、勾通中国各地的交通网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宁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15日到宁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一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宁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一楼)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6-04号地块:2016年11月04日08时00分至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
2016-05号地块:2016年11月04日08时00分至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城南区
联系人:刘鹏剑
联系电话:0771-8636889
开户单位:宁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明县支行
银行帐号:2102126009264107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