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现状土地条件: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未平整,自然地貌。
宗地编号:2021-15
宗地总面积:1883.61平方米
宗地坐落:洪江市深渡苗族乡深寨路北侧(深渡苗族乡政府旁)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0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中心城区
用途名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565.09、1318.52
土地级别:一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0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103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4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
备注:1.使用权总面积1883.61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565.09平方米,住宅面积1318.52平方米。2.受让人需在宗地内无偿代建面积为40平方米门面8个。3.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4.竞得人需持与洪江市供销联社、洪江市深渡苗族乡人民政府签订的《拆迁安置门面代建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出让成交后之日起三个月内自然现状交交地。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建设完工。7.土地成交价款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2月01日到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自然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2月01日到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自然资源局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0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自然资源局二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15号地块:2021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96291997
开户单位:洪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洪江市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11372059999999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