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平凉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8-08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84060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地块详情
P2018-08号地块:该地块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位于平凉市泾河北路以北,宝中铁路线以南。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保证金10000万元。
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7月27日10时00分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
竞买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根据平规函[2018]15号文件要求,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要求:配建一所9个班的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839平方米)、300㎡社区卫生服务站、400㎡社区服务中心,400㎡文化活动站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储蓄所、邮电所;一座二类城市公共水厕(面积不小于70㎡)及垃圾收集容器间、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的群众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群。
3、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具有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5、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18-08)》载明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