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楚雄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楚雄市2015-G-11-2号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起始价8317.845万元,总面积65238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地块详情
楚雄市2015-G-11-2号地块: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位于楚雄碧桂园小区南侧、雄宝路东侧。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保证金1800万元,加价幅度65.23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5305918IB0170。
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6月21日15时00分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1、本次土地拍卖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土地拍卖会上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土地拍卖,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的,拍卖活动中止。
3、本次出让的宗地,以企业法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自然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如取得宗地使用权由竞得的自然人作为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实施开发建设。
4、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自行向地方税务局缴纳。
竞得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