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长春市财政局土地交易资金审核部门详细梳理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财政部门在土地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定位,同时开展工作调研,对评估报告审核方法进行了创新。
一是调整评估报告审核确认模式,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政策规定,从资金把关的角度提出审核意见;
二是调整评估报告审核方法,重点对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征收补偿政策、征收补偿标准等合规性部分开展审核。
三是修订完成新的《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审核工作规程》,并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区征收部门达成共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